各学院:
本学年毕业生离校期间继续使用离校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方式。学院审核人员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s://i.xmu.edu.cn,可通过服务查询“离校办理”,或在信息门户个人中心的业务系统入口里找到“学生离校办理”,进入离校办理服务,进行学生离校确认。
二、系统基本功能。统一将学生欠费、图书馆未还书、国家助学贷款未还款确认、毕业生退宿、电动自行车临时校园通行证未注销等信息集成到系统中,各学院通过系统可以查看毕业生上述离校手续是否办理完成。
三、系统数据来源。毕业生名单数据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后提供。离校系统将根据毕业生名单定时从财务处、图书馆、公寓办、保卫处的相关业务系统获取各环节事项办理的结果数据。具体事项办理流程以业务部门相关通知为准。
四、离校手续办理最终环节。各学院负责对学生离校手续进行最终审查。任何一项手续未完成的,不得向学生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
五、系统开放时间。毕业生离校批次将于6月25日开放使用,离校批次内包含交流到期需要办理离校的交流生。
六、系统权限开通。每个学院需确定至少2名具体审核毕业生离校手续的操作人员(包括交流生离校手续审核的操作人员),名单以电子版报送信息与网络中心林老师。邮箱:zllin@xmu.edu.cn,电话:2186133。
附件:
离校系统业务审核人员登记表
信息与网络中心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