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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数字校园卡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2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大学数字校园卡(以下简称“厦大数字校园卡”)是我校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校园电子身份认证和校内消费支付系统。为规范厦大数字校园卡的业务管理,根据学校综合治理有关要求,维护校园秩序和用户利益,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园身份认证中心是厦大数字校园卡的信息和管理基础。校园身份认证中心中的人员身份信息按照“谁管理、谁提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其中:
(一)正式纳入学校管理的预科生、本科生、交流生、研究生身份信息由招生办、教务处、研究生院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并保持数据同步更新。
(二)各类在职教工、学校人事代理教工和博士后等教职工身份信息由人事处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并保持数据同步更新。
(三)校友、其他自聘、外聘,短期讲学、公务、培训、服务、家属、访客等类人员的身份信息由人员所属管理单位按照学校校园身份认证中心操作管理要求入库管理。
第三条
人员管理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和单位领导承担校园身份认证中心中相关身份信息的日常管理和复核工作。管理单位必须对入库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人员信息变更、退出、身份有效期等管理事项负责。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给学校的管理、经营和安全造成损失及不良后果,由管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担责。
第二章 厦大数字校园卡申领
第四条
凡是纳入学校校园身份认证中心实名登记管理,且身份信息真实、完整、规范,并在身份有效期范围内的人员均为合规用户。合规用户可通过使用本人手机和本人真实有效身份信息安装注册云闪付APP(以下简称云闪付),绑定本人支付银行卡,搜索厦大数字校园卡小程序自助申领注册厦大数字校园卡。
第五条
厦大数字校园卡申领通过学校校园身份认证中心人员信息与银联信息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身份验证。
第六条
用户使用厦大数字校园卡可同时存在多种有效身份,用户可根据学校管理要求和自身的需要,在不同的应用场景选择不同的身份,并对该身份的使用结果负责。厦大数字校园卡根据用户选择的当前身份确定出入管理、消费费率等权限。
第七条
为杜绝厦大数字校园卡冒领、滥用以及用户重复等现象,学校将不定期对校园身份认证中心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清理。数据清理可能导致数字校园卡被注销使用。用户可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修改完善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重新申领或激活厦大数字校园卡。
第八条
校园身份认证中心中用户身份有效期即为厦大数字校园卡使用有效期。用户身份有效期满后将导致厦大数字校园卡被注销使用。用户可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向人员管理单位提交申请,由人员管理单位对校园身份认证中心中身份信息进行延期维护后,再由用户本人申领使用。
第三章 消费管理
第九条
厦大数字校园卡不具备小钱包功能,无需圈存,直接由云闪付绑定银行卡完成支付。用户在确保手机在线可用的情况下,完成厦大数字校园卡申领注册后,即可直接使用厦大数字校园卡二维码或云闪付付款码面对POS机扫描窗口实现支付。
第十条
厦大数字校园卡二维码或云闪付付款码的支付功能只能在校园卡用户身份使用有效期内,方可在校内安装了数字校园卡POS机具的食堂和特许商户、单位使用。厦大数字校园卡的使用期间到期或是其他学校管理原因被注销使用后,将失去在校内商户使用云闪付付款码支付的功能,但均不影响云闪付在除校内厦大数字校园卡POS机以外的场景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与厦门大学校园一卡通(实体卡校园卡)管理办法一致,厦大数字校园卡在食堂消费时,学生身份人员按标价计价结算;教工、校友、校内访学工作身份人员等按标价加收20%计价结算,其他身份人员按标价加收35%计价结算。由于特殊原因需调整加收比例,应由申请单位书面报告其分管校领导,经批准后提交信息与网络中心办理。
第四章 商户结算管理
第十二条
校内商户或其他收款单位(以下统称商户)如需利用数字校园卡支付结算,应向信息与网络中心提交开户申请,经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会稿审批同意后,按照收单机构(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交开户资料并与之签订清算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
商户清算、对账、处理与客户交易纠纷等事项应由商户和收单机构按照清算服务协议约定处理,信息与网络中心不对交易问题和纠纷承担商务和法律义务。
第十四条
校内各单位、商户使用的厦大数字校园卡设备,依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归各单位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未经信息与网络中心批准不得进行配置调整,不得变更厦大数字校园卡设备安置位置或挪为他用,如有违规,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后果,由使用单位、商户自行承担处理。
第五章 用户责任
第十五条
厦大数字校园卡为学校校园身份认证系统的身份认证介质,任何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借他人使用。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安保等部门有权读取、核验用户的厦大数字校园卡。如有发现违规使用,用户将被注销厦大数字校园卡使用权限,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六条
厦大数字校园卡和实体卡校园卡在使用和系统管理上相互隔离,但在在校期工作、学习期间均可作为学校校园身份认证介质。学生毕业、员工退休、离职后,人员身份将转为校友,所拥有的数字校园卡以校友身份长期有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信息与网络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